剧情简介
一个叫陆牧的少年,他拥有了一颗神奇的细胞,而那个细胞之中,拥有一个最初的世界雏形,他的创世之路开始了....... 这并不是一本纯创世的书,都市创世文,欢迎大家入坑~
回复 诸葛靖 : 穿越到妖尾世界,本打算跟在主角团身后混吃等死,却无奈发现这里是400年前的妖尾世界。 拥有创造能力的莫西,和杰尔夫一起创造了end。 不仅如此,他还创造出了。 骨王里的雅儿贝德? 姐姐里的千夜? 黑执事里的塞巴斯蒂安? 数码宝贝里的堕天地狱兽? 莫非,只要是和相关,我都能创造?”
回复 余香绕指尖: 这部《霸道艳福王》他是华夏龙组的龙少,因为一场变故成为龙组弃子流落海外,但他自强不息。他行事偏激,笃信一个真理,杀出片天地,于是他成了刽子手、恶魔、撒旦,但他不论走到哪里,都不曾忘记红旗下许下的誓言。他逆境成长,成为最强兵王,归隐都市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最强弃兵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回复 胖三百斤 : 总在想,一个不懂发明不知历史的普通人,来到了刀头舔血的明末乱世,能否小有成就。古人并不傻,名臣大儒更是精明。在不夸张的合理推演下,像我们一样的后世普通人,能否也有机会踏上巅峰,爽一次?答案好像是,有!。常规简介……。璀璨数千年的华夏文明,在明末被打断脊梁。做为一个普通人,方景楠不熟知历史,只记得几个人名。做为一个毕业后在家卖香蕉的,他不会炼铁造枪玻璃水泥,也不擅长杀人。古人并不傻,各有性格与立场,朝臣也不笨,你明白的他们也知晓。可还是被异族夺了天下。是天灾?兵祸?腐败?鼠疫?方景楠不清楚……既然来了,尽管。